一、補助對象:
凡設籍本市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提供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補助,以協助其克服生理機能障礙,促進生活自理能力並自力更生。
二、依據「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規定,每人每二年度(須與前一年度合併)以補助四項為原則,同ㄧ項目於其使用年限內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三、身心障礙者輔具諮詢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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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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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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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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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救助及身障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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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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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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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輔具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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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西區玉康路160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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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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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輔具資源中心東區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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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東區彌陀路2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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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5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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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東區區公所社建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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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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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8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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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西區區公所社建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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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西區錦州二街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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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4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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