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社會工作人員及社安網所聘專業人員團體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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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險網站:連結 (詳細商品特色及相關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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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衛生福利部委託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115年度「全國社會工作人員及社安網所聘專業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費,減輕渠等人員經濟負擔,歡迎本市聘有社工人員之相關單位踴躍利用。
- 保障範圍:承保社工人員工作時段(包含上下班交通時段)。
- 保障對象:
- 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之人員。
- 職稱含「社工」之人員,例如:社工員、社工師、公職社工師、高級社工師、社工督導、社工助理/助理社工、約聘社工員、醫務社工、社工室主任、司法社工、學校社工、心衛社工、保護性社工、處遇協調社工等。
- 各機關(構)、學校、民間團體及機構任僱用執行社會工作師法第12 條所定業務之社工人員及社會安全網計畫所聘專業人員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服務人力、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關懷訪視服務人力、藥癮個案管理服務人力等。
- 公部門社工人員可自費投保
- 投保人若為「私立機構」(含醫院、學校)、立案「民間團體」,符合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之人員或職稱含「社工」之人員得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保險費,詳衛生福利部網站
- 保險期間:自生效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24時止。
- 保險費用:按投保月份數計(請參考新光產險網站說明)。
- 投保暨申請補助作業應於每月最後一日前提出,經核保通過,自次月1日生效。
- 聯絡窗口:
- 對「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操作有任何疑義,請洽威進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2-77447126
- 對投保文件有任何疑義,請洽新光產險服務窗口:吳小姐,02-25075335 分機 899,或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789-999。
- 對本補助有任何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承辦人員:陳小姐,02-85906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