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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115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 計畫」1份

  • 發布日期:2026-02-26

內政部為以客觀公正態度,瞭解社會團體之會務、 業務等實際運作狀況,並鼓勵社會團體積極投入社會公益服務及參與社會公益 活動,以增進社會福祉,促進社會和諧與安定,特訂定本計畫。

受評選團體應於115年3月31日前,透過「全國性社會團體及職業 團體評選(鑑)系統(https://groupev.moi.gov.tw/)」完成線上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