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16日「研商志願服務相關事宜會議」紀錄辦理。 二、即日起紀錄冊編號調整以身分證統一編號作為編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之志工基本資料已完成配合修正紀錄冊編碼。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16日「研商志願服務相關事宜會議」紀錄辦理。
二、即日起紀錄冊編號調整以身分證統一編號作為編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之志工基本資料已完成配合修正紀錄冊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