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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暨身心障礙者免費乘車補助(敬老、愛心悠遊卡)

  • 發布單位:長青及社會行政科

申辦方式:臨櫃申請
申請地點:

  1. 向聯合里辦公處申請:聯合里辦公處將申請人之文件備齊後送件至區公所製卡,里幹事俟收到悠遊卡後再通知民眾領取。 
  2. 向區公所申請:申請人將文件備齊後,於現場辦理即可領卡。
  3. 向市府社會處申請:申請人將文件備齊後,於現場辦理即可領卡。

說明:
敬老卡:發放對象為設籍於嘉義市年滿65歲以上之長者。 
愛心卡:發放對象為設籍於嘉義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市民。

愛心陪伴卡:發放對象為具愛心卡資格之市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必要陪伴者認定,並於該證明中註記者。

票證使用注意事項

  1. 敬老/愛心卡限申請人本人使用,且上下車皆須刷卡,搭乘公車補助範圍限嘉義客運、嘉義縣公車、國光客運市區電動公車,外縣市公車須自付費用。敬老/愛心卡即悠遊卡,可持卡自行至便利商店儲值,與悠遊卡公司簽約之機關、商號均可使用敬老/愛心卡。 
  2. 自 112 年 7 月 1 日起,本市敬老/愛心卡可刷卡搭乘臺鐵,須起或迄其中一站為嘉義縣、市轄內車站(嘉義、嘉北、大林、民雄、水上、南靖)始可折抵點數,單趟次補助上限20點(元),超過部分由民眾自費儲值扣款。
  3. 嘉義市政府每月會自動補充1200點(元)供乘車使用(上述使用範圍),限當月使用不累計,1200元額度用完,需自行儲值付費。 
  4. 敬老/愛心卡遺失請向悠遊卡公司辦理掛失手續(掛失客服專線:412-8880按1再按7、手機撥打需加02),3小時後會失效,俟辦理掛失後再向嘉義市政府重新申請新卡,重新申請者需自行繳交100元工本費。 
  5. 敬老/愛心卡使用時需隨身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身心障礙手冊以供查核,不得有冒用或轉借他人使用之情事;違反者第一次查獲,自查獲日起停止補助一年,經第二次查獲者,收回該卡並不得再申請使用。 
  6. 持卡人戶籍遷出嘉義市或死亡,應繳回敬老/愛心卡並由嘉義市政府銷毀,卡片如有自行儲值金額請洽悠遊卡公司退費。
  7. 如須查詢交易紀錄可上悠遊卡網站:https://ezweb.easycard.com.tw/search/CardSearch.php 或搜尋「悠遊卡歷史交易查詢」輸入卡號(條碼下方數字)及生日即可查看交易紀錄及每月累積使用點數。

應備文件:

  1. 身分證正本 
  2. 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彩色相片1 張(限2吋) 
  3. 印章 
  4. 身心障礙者需附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承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05-2254321#153或120
悠遊卡公司客服專線 412-8880,手機撥打需加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