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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113年度補助老人福利促進會等團體、社區辦理老人研習、比賽、文康活動、活躍高齡宣講、發放獨居老人及弱勢家庭年菜等活動經費專案補助

  • 發布單位:長青及社會行政科

主旨:公告「嘉義市政府113年度補助老人福利促進會等團體、社區辦理老人研習、比賽、文康活動、活躍高齡宣講、發放獨居老人及弱勢家庭年菜等活動經費專案補助」,請符合資格之民間團體,自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依據嘉義市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要點、嘉義市政府推展社區發展業務補助作業要點、嘉義市政府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作業要點、嘉義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民間團體審議作業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依照上開規定,請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
  (二)辦理期間:113年1月1至113年12月10日止。
  (三)補助項目:嘉義市政府113年度補助老人福利促進會等團體、社區辦理老人研習、比賽、文康活動、活躍高齡宣講、發放獨居老人及弱勢家庭年菜等活動經費專案補助。
  (四)預算總金額:新臺幣95萬元整(至本年度經費用罄為止)。
  (五)資格條件:
  1、依法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性法人、機構、學校或團體。
  2、行政組織及財務健全。
  3、申請補助項目與申請單位設立宗旨相符。
  (六)審查方式:書面審查。
  (七)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表單(附件一至四)、申請單位聲明書(附件五)。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2 條、第 3 條之公務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之【A.事前揭露】」及【B.事後公開】(附件六至附件七)。
  2、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二、承辦單位:社會處長青及社會行政科,電話:05-2254321轉153,連絡人:黃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