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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花甲食堂--作伙呷百二」補助社區辦理老人食堂實施計畫

  • 發布單位:長青及社會行政科

►補助對象 :

 一、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三、村(里)辦公處。

四、設有營養師之醫療院所,於社區內設置服務據點者。

五、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申請截止日 :113年3月29日(五)止

►申請單位應備妥相關資料函送本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