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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交通療訓補助費

  • 發布日期:2017-08-01
  • 發布單位:社會處

補助對象

 

1.設籍嘉義市未就讀小學的0至6歲兒童。

2.需持有 身心障礙證明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發展遲緩證明書

(身心障礙證明需在有效期限內,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與發展遲緩證明皆以開立一年內為有效期限)

3.需在立案之醫療院所或特教機構,接受認知學習、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純構音問題和斜頸者不予補助)、親職教育、中醫針灸(需合併相關復健治療者)或相關之療育訓練者。

4.申請人資格:由兒童監護人、父母、養父母、寄養家庭或提供療育單位統一提出申請。

補助內容

1.列冊低收入戶:每名每月最高補助交通療育費共計新台幣5,000元。

2.非低收入戶:每名每月最高補助交通療育費共計新台幣3,000元。

3.本補助與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之全民健康保險未

  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補助不得重複領取。

4.申請到宅服務者不得申請交通費。

應附文件

*每次申請費用時,請攜帶身心障礙證明遲緩診斷證明書聯評報告書

1.戶口名簿正本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2.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必須)

3.申請人印章

4.交通補助核章本(申請交通費須附帶)。

5.檢具醫療院所復健療育收據(含中醫針灸收據)、特教機構或專業治療師所開立之收費證明。

6.申請表、清冊(由嘉基早療中心提供)。

7.公、私立醫院、診所及已立案之復健工作坊開立之治療證明單(無治療證明單者須檢附每次治療之收據)。

8.若申請人與兒童不同戶籍,請帶身分證。

9.緩讀證明書(達就學年齡但未入小學者)。

10.非直系血親尊親屬者,須檢附證明文件或填寫切結書(由嘉基早療中心提供)。

11.低收入戶證明。

其他說明

申辦單位:嘉義市兒童發展通報轉介中心。

申辦地點:嘉義市忠孝路654號(嘉基早療中心)

洽詢電話:05-2719509 或 05-2765041 轉 6190、6191、6192

申辦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