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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武漢肺炎」 勞雇共同防疫撇步一把罩~在嘉工作足安心

  • 發布日期:2020-02-04
  • 發布單位:社會處

勞工請假說明

嘉義市長黃敏惠表示,為防範武漢肺炎(即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因應國內已有境外移入病例,本府配合有關防治隔離作業,提出以下呼籲:
一、職場防疫5大防護不可少
避免勞工接觸傳染風險,以確保勞工安全健康,提醒本市企業共同防範疫情,可做好5大防護措施:
1.有感染之虞的醫療院所,其所有工作者應全程配戴口罩;現無感染之虞的各行業廠場,雇主無需強制勞工一律戴用口罩,如勞工自行配戴也不能禁止。
2.建立體溫量測及篩檢措施,加強勞工健康管理。
3.加強工作場所各區域之清潔,有感染之虞者應強化地板、牆壁、器具及物品等之消毒。
4.強化職場感染預防及勞工自我防護之教育訓練。
5.如有近期曾從疫區出差或旅遊返回職場之勞工,應密切留意其個人健康狀況,採取必要之追蹤及管理措施。

二、有關勞工請假及工資給付規定,違規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
嘉義市政府呼籲,雇主及勞工都必須配合防疫,事業單位應提高警覺,並加強感染預防相關措施,確保勞工安全健康;依現行法令規定,勞工罹患各類流感(武漢肺炎)、麻疹或登革熱等其他疾病,無論自主隔離或強制隔離,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若勞工是因執行職務而患病,則可申請公傷病假,請假期間工資由雇主照給,相關罰則最高達100萬元,再次呼籲雇主守法兼配合政府防疫措施。

三、2月11日至2月24日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需求者 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
因武漢肺炎防疫需求,避免開學後可能發生的校園群聚感染,中小學配合指揮中心延後開學之決策,勞工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受僱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這是為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嘉義市長黃敏惠強調,防疫視同作戰,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請假,也不能記曠職或強迫勞工以請事病假、特別休假等,或是扣發全勤獎金;此外,「防疫照顧假」不可歸責於勞工或雇主,不是公假,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至於雇主是否給薪則依公司規定,嘉義市政府呼籲雇主與勞工共體時艱,對抗疫情,守護家園的健康。

勞工朋友或雇主如對勞動法令有疑義,可洽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勞工科,諮詢電話:05-2254321分機101、102、154、159或05-2231920、225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