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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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訓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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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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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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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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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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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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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嘉義市保母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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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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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29
(每週六、日,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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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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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4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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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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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嘉義市保母協會(在職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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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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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12 (每週六、日,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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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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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4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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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褓姆職業工會(在職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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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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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5/31 (每週六、日,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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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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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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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多元人力資源發展協會
(在職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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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7/22下午5點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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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0/18
(每週六、日,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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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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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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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助班經費來源: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欲參訓民眾向各訓練單位報名甄試。
- 補助對象:年滿20歲以上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含漁民保險)、農民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並於開訓日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 欲參訓民眾向各班次訓練單位報名甄試。
- 補助訓練費用說明:
(一)經訓練單位通過甄試且錄訓之學員,開訓前須先行繳納(學員負擔費用)全
額。
(二)參訓學員參加訓練課程之出席時數須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之規定。
(三)經成績考核及格而取得結業證(明)書,且符合下列身分對象者,檢具相關證
明文件,依核定訓練費用全額補助:
1.一般失業者及一般在職者民眾,部分補助80%訓練費用。
2.若具備下列特定對象失業者及在職者,可補助全額: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自願離職失業者。
- 獨立負擔家計之失業及在職者。
- 中高齡之失業及在職者。
- 身心障礙之失業及在職者。
- 原住民之失業及在職者。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及在職者。
- 長期失業者。
- 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
- 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及在職者。
- 更生受保護人失業及在職者。
- 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 因犯罪被害者之失業及在職者。
-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失業及在職者。
-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 逾六十五歲之失業及在職者。
- 具有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 本府諮詢專線: 05-2254321分機15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