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件資格》 經我國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從事社會公益且不以營利為目的之單位。 申請單位成立時間須至少3年以上(已有完整兩年度之財務報告與工作報告者)。 申請單位最近2年之年度經費支出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 與「食」相關之公益計畫或服務方案,例如:基本生存飲食需求、飲食相關知識與技能學習、飲食相關技職培訓、飲食相關經濟產業等等。 投件之計畫內容若為培力訓練,單位需具備基本硬體、其他資源挹注或基本自籌,以確保獲得補助後計畫能夠順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