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4年社區治安補助本市獲補助名額為2個社區(單位),補助金額為每社區補助新臺幣7萬6,000元(預算經費不足時,依預算總額彈性調整),
二、補助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向所在地警察分局第三組(承辦社區治安業務)申請。
三、補助申請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
1、內政部111年4月11日台內警字第11108713091號函修正「內政部推動社區治安補助作業要點」。
2、內政部107年10月31日台內警字第1070873269號函修正「內政部推動社區治安補助申請及審查作業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