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父母或本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且就讀本市國民教育階段私立學校。 應備文件: 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 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補助內容: 極重度、重度身心障礙:每學期補助5000元。 中度身心障礙:每學期補助3000元。 輕度身心障礙:每學期補助2000元。 受理單位: 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教育處(特教科) 電話:225-4321轉333
申請資格: 父母或本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且就讀本市國民教育階段私立學校。
應備文件:
補助內容:
受理單位: 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教育處(特教科) 電話:225-4321轉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