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並具備下列各款規定之身心障礙者: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生活補助費者。 2.為車輛所有人且領有同種車類之有效駕駛執照。 3.未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 4.已貸款購買停車位,或已承租停車位且租賃契約所定承租期間逾三個月。 服務內容: 1.低收入戶補助以實際每月租金百分之五十為限;中低收入戶補助以實際每月租金百分之四十為限;領有生活補助費者以實際每月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為限。 2.前項補助每月補助金額不得逾新臺幣一千元。但承租停車位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申請當月租金補助低於規定金額上限者,覈實補助。 應備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3.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生活補助費者之證明文件。 4.車輛行車執照及駕駛執照影本。 5.貸款或租賃契約影本。 6.停車位所有權證明影本。承租停車位者,免附。 7.最近一期貸款或租金繳納證明。
申請資格: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並具備下列各款規定之身心障礙者: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生活補助費者。
2.為車輛所有人且領有同種車類之有效駕駛執照。
3.未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
4.已貸款購買停車位,或已承租停車位且租賃契約所定承租期間逾三個月。
1.低收入戶補助以實際每月租金百分之五十為限;中低收入戶補助以實際每月租金百分之四十為限;領有生活補助費者以實際每月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為限。
2.前項補助每月補助金額不得逾新臺幣一千元。但承租停車位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申請當月租金補助低於規定金額上限者,覈實補助。
1.申請書。
2.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3.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生活補助費者之證明文件。
4.車輛行車執照及駕駛執照影本。
5.貸款或租賃契約影本。
6.停車位所有權證明影本。承租停車位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