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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交通服務申請須知

  • 發布單位:救助及身障福利科

服務對象: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民眾,並以乘坐輪椅者為優先。 
2、經相關團體邀請至本市進行公益性參訪活動確有需要,且報經本府社會處核准之外縣市身心障礙者。 
3、實際居住於本市但尚未請領身心障礙證明且需乘坐輪椅者(須備六個月內醫師開立須乘坐輪椅之證明)。

服務時間:
1、一般服務時段:每日上午八時(抵達乘客預定上車地點)~十二時,下午一時~五時(抵達乘客預定上車地點)。 
2、夜間服務時段:週一~週五下午五時至夜間九時(每日提供二輛復康巴士執行延長服務)。 
3、假日服務時間: 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準),並視配合團體(或單位)用車服務情況,得減班提供個人預約服務。 
4、如因天候或災害事故,經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公告停止上班日,同步配合停止提供服務。
5、其他特殊情形,報經本府核准者。

應備申請文件:
服務時並應配合服務人員填妥交通服務申請表並備齊相關資料影本,如:身心障礙證明(或備有六個月內醫師開立須乘坐輪椅之證明)、身份證、低收入戶證明,以供建立乘車營運資料庫,便於後續服務。

承辦單位及聯絡方式:
社團法人嘉義市脊髓損傷者協會
電話:(05)277-1030、097-2161873。
地址:嘉義市東區盧義路367巷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