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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身心障礙機構服務人員留才久任補助計畫

  • 發布單位:救助及身障福利科

※補助對象 :

  • 嘉義市立案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或住宿照顧)。
  • 本府公設民營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或住宿照顧)。
  • 最近一次經身心障礙機構評鑑獲丙等或丁等者,不予補助。

※申請應備文件:

  • 申請公文。
  • 申請表(如附件一)。
  • 立案證書影本。
  • 最近一次身心障礙機構評鑑成績證明文件。
  • 應自全國身心障礙福利資訊整合平台產製專業服務人員名冊,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含機構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撥勞退準備金之切結書)
  • 計畫書及計畫相關附件資料。

※承辦單位:社會處救助及身障福利科|連絡電話:05-2220072  |路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