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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培力暨高照顧負荷關懷服務計畫

  • 發布單位:救助及身障福利科

※補助對象 :

一、自提計畫:

 (一)第一類(延續型計畫):本府核准立案1年以上之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團體(以下簡稱身障團體)

 (二)第二類:完成立案程序滿1年以上且組織正常運作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合法立案及會務財務運作正常之人民團體

二、輔導計畫(延續型計畫):由本府統籌規劃,補助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合法立案及會務財務運作正常之人民團體或社會工作師事務所辦理。

(詳請參閱113年計畫內容)

 

※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公文。

˙申請表(如附件一)。

˙立案證書影本。

˙最近一次召開會員大會紀錄文件。

˙計畫書及計畫相關附件資料。

 

※承辦單位:社會處救助及身障福利科|連絡電話:05-2220072  |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