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執行職務而導致傷害(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3條第1項)。
在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不包含於途中從事非日常生活所需之私人行為或違反法令者,如:無照駕駛、闖紅燈、酒駕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第9條及第17條)。
職災通報要件
發生【死亡】、【罹災人數在3人以上】、【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應於8小時內通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並於事後實施事故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
嘉義市職災通報網址與電話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職災勞工協助事項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職業災害勞工主動服務窗口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給付類型
勞工是否有職業災害保險身分
有職災保險
無職災保險
雇主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規定強制納保單位,但受僱勞工未加保
未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7條、第9條第1項第1款、第10條第1項參加職災保險之受僱員工或自營作業者,遭遇職災致失能或死亡
醫療給付
V
勞保局核發給付後,將向雇主追繳金額
傷病給付
失能給付
V(失能補助)
死亡給付
V(死亡補助)
失蹤給付
住院治療照護補助
失能照護補助
V(失能照護補助)
https://www.osha.gov.tw/48110/48363/48365/148312/146120/post
勞工遭遇職業災害之請假權益
勞工遭遇職業災害時雇主之責任